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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格力电器总部大厦项目基坑支护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关于格力电器总部大厦项目基坑支护工程计价争议的复函


粤标定复函〔2023〕13号


格力(珠海横琴)发展有限公司,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格力电器总部大厦项目基坑支护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1年11月24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珠海市,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格力(珠海横琴)发展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通过提供招标控制价和清单综合单价由投标人报下浮率的方式确定由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按中标下浮率计算后的单价作为合同单价,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工程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基坑底部分位置和基坑支护桩外侧设计有三轴搅拌桩,发承包双方就三轴搅拌桩施工时置换出的泥浆及冒出的土方的外运是否另外计价产生争议。发包方认为,施工过程中冒出土方属于基坑开挖土方中的一部分,也属于承包人搅拌桩机施工技术控制范畴,非发包人原因,且三轴搅拌桩合同清单项目特征的第9点已明确包含设计图纸及规范所要求的全部费用和为满足本清单工作所需的其他未描述的工作内容,不应另外计算。承包方认为,止水三轴搅拌桩位于支护桩外侧,坑底三轴搅拌桩在基坑底标高以下,置换出的土方均不属于基坑土方,三轴搅拌桩合同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并未含土方外运,需另计。

我站认为,虽然三轴搅拌桩清单项目特征的第9点“包含设计图纸及规范所要求的全部费用和为满足本清单工作所需的其他未描述的工作内容”,但实质上难以对报价范围进行明确界定,且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三轴搅拌桩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未包含泥浆和土方的外运,若实际施工时发生余土外运,应以签证形式确定工程量,另行计价。

专此复函。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2月17日